□记者 叶晓伟
实习生 王婧
晨报讯 “我拿到新房的钥匙,发现房子的地下室面积和合同上规定的面积不一致。”8月4日,市民申女士向记者反映。
据申女士介绍,她买的是福田5区的房子。当时签订合同上面所写地下室的面积为20.4平方米,可地下室实际面积只有10平方米左右。“我找到六矿的相关人员,他们说不管这事;找六矿房管科,工作人员说地下室面积是市房管局规定的,他们也管不了。”申女士告诉记者,“我们把买房的钱给了六矿房管科,我们只能向他们询问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随后,记者采访了六矿房管科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地下室面积大小不一,主要是在建筑设计的时候,有的地下室面积大,有的地下室面积小。”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他们会尽快收集这些存在问题的住户信息,将这些信息反馈到物业,然后由物业反馈给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测算地下室面积,然后实行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