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舒帆
晨报讯 “都是这条害人的短信,让我和爱人的关系更加紧张了。”8月4日,鹤翔西区的崔女士气愤地向记者反映。
据崔女士介绍,8月4日上午,她收到一个陌生手机号码发来的短信,上面写着:“你想知道你爱人(朋友)每天和谁打电话发短信吗?只要提供对方号码,就可以听到对方的通话、看到对方的短信。”崔女士没有太在意,看过之后就随手把手机放在桌子上,也没有删除短信,而丈夫无意中看到她手机上的这条短信后大为恼火。“其实我和爱人正在闹矛盾,看到短信后,他怀疑我监听他的电话,非常生气,我们大吵一架之后,关系变得更糟了。”说到这儿,崔女士既委屈又生气。
当日,记者按照崔女士手机里这条短信上的电话号码与对方取得了联系,一个自称叫“张平”的男子接听了电话,记者以希望监听朋友电话为名,要求见面,却被对方拒绝。他告诉记者,只要付200元钱,就可以对任意号码的电话和短信进行监控。对于“监听”的真实性,“张平”表示,记者可以随意提供电话号码,并向该号码发送短信,他可以原样复制发送给记者,以证明他们所提供的服务“真实可靠”。记者随即给一个朋友发送了一条祝福短信,并将该朋友的号码告知“张平”。几分钟之后,“张平”果然将那条祝福短信发送过来,与记者发送给朋友的一模一样。“张平”说,如果想进一步监听朋友的电话,就必须付款,之后他才能进一步操作。
对于手机监控的情况,山城区的手机发烧友海先生告诉记者,想监听他人电话并非易事,而监视他人短信只要用一些小软件就能做到。
对于监控他人通信内容的行为,有关法律界人士表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崔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