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记者 周婷玉 邹伟)卫生部4日开始就《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征求意见,以推动医院标准化电子病历建设。
卫生部发布的《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现阶段我国电子病历标准化工作首要目的是满足区域范围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临床信息交换和共享需要,实现以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区域卫生协同,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等社会焦点问题。
根据征求意见稿,电子病历是医疗机构对门诊、住院患者(或保健对象)临床诊疗和指导干预的、数字化的医疗服务工作记录,是居民个人在医疗机构历次就诊过程中产生和被记录的完整、详细的临床信息资源。
其主要内容包括:病历概要、门(急)诊病历记录、住院病历记录、健康体检记录、转诊记录、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医疗机构信息等基本医疗服务活动记录。电子病历将主要由医疗机构负责创建、使用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