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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逃亡10年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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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1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赖昌星逃亡10年想回家

  逃亡加拿大已10年的赖昌星。(资料图片)
  图为赖昌星在加拿大找工作。(资料图片)

  “这10年压力很大”

  记者:从1999年4月20日中央对远华走私案正式立案算起,到现在已超过10年时间。你在1999年8月13日举家逃来加拿大,也马上10年了。这10年你在加拿大的生活,感受如何?

  赖昌星:这10年我过得很辛苦,经济上很苦,精神上压力也很大。我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

  记者:听说你刚到加拿大时,经常泡在赌场里,是这样吗?

  赖昌星:在刚刚到加拿大还未被抓的一年多时间里,特别是在头两个月,白天我确实经常在赌场,晚上才回酒店与国内朋友打电话。当时听到那么多不好的消息,所以就到赌场去麻木自己。不过,后来得知国内一些朋友出事了,我也就没心情再去赌场了。

  记者:之后你多次被加拿大有关方面收押,你感受如何?

  赖昌星: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我被关了4个月。放出来之后,又多次被抓,进进出出拘留中心10多次,直到2007年4月19日取消宵禁令后才比较自由。而且打官司也很费精力,所以我刚才说精神压力很大。

  记者:离开中国10年了,你现在想念福建老家吗?

  赖昌星:当然想,以前在福建做生意,逢年过节都请家乡父老吃饭。现在不可能再这样了,家乡来人,也不怎么见面。

  记者:你和家人还有联系吗?

  赖昌星:我出来10年,两个姐姐两个哥哥都去世了。但我经常打电话回去问候老家的人。

  记者:你想回家吗?

  赖昌星:想。虽然我在加拿大过得“还行”,但我还是一直想回去,毕竟那里才是我的家乡。

  “已经10年了,我十分想念家乡,希望有朝一日能回去。”随着加拿大方面证实,厦门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自愿返回中国,逃亡加拿大已10年的赖昌星再次引起关注,日前他接受《华商报》特约记者采访时,承认自己曾偷税漏税,并自称想回家。

  赖昌星档案

  1958年赖昌星出生于福建省晋江。

  1991年4月赖昌星迁居香港。但2002年,香港特区政府指控他当年提供不真实的文件和资料、以讹诈及非法手段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将他及其家人香港居民身份和香港特区护照全部吊销。

  1991年6月,赖昌星在香港注册成立“远华国际有限公司”。

  1994年初,赖昌星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

  1999年8月,赖昌星出逃加拿大。

  1999年8月,赖昌星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以普通游客的身份抵达加拿大温哥华机场,与之同行的还有其妻及3名子女。他们一家在签证过期后拒绝离开加拿大,并引发了加拿大历史上拖延时间最长的一起难民申请诉讼案件。

  赖昌星在1999年因为中国打击走私犯罪被查出其名下的厦门远华公司进行国际走私。

  “作为商人只想多赚钱”

  记者:那么你承认过去所犯下的罪行吗?

  赖昌星:我只是一个做生意的人,偷税漏税是有的,我做生意就是希望多挣点钱。

  记者:按照官方公布的数字,你参与走私所瞒报的税款达到500亿元人民币,这是严重罪行,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你既然承认有偷税漏税行为,那么查办你,也没有什么错。

  赖昌星:偷税漏税,可以罚款,也可以坐牢。

  记者:你怎么可能进行那么大金额的走私?

  赖昌星:作为商人我只是想多赚点钱,我钻了海关的空子。

  “如果判遣返我能接受”

  记者:你在加拿大的难民官司撑到今天,是不是钻了加拿大的法律漏洞?

  赖昌星:日后即使经过所有法律程序,到最后加拿大还是要判我遣返,我也会接受。

  记者:你认为你可以在加拿大待下去吗?你的官司最后可以打赢吗?

  赖昌星:已经10年了,我希望会有一个好结果,现在有了工作准证,一年一延期,我已经很满足,对于移民身份,我只是往好里想。如果法官判我回去没有风险,我就会上诉,我会把这场官司一路打下去,不会停止。

  “和前妻还经常来往”

  记者:你跟曾明娜离婚的时候,是你被遣返可能性最高的时候,所以,许多人揣测你是假离婚,是为了保护她或者转移财产。

  赖昌星:是曾明娜主动提出来的,主要还是她觉得压力大,可能离婚让她可以远离我,她提出,我尊重她,就同意了。如果说为了转移财产,那倒未必,因为她和3个孩子也有被遣返的可能。

  记者:你和她还见面吗?离婚后还是一家人吗?

  赖昌星:她是孩子的妈妈,我们当然经常往来。我们还是经常吃饭,也讨论孩子的前途问题。还是一家人,在他们没找到工作之前生活还是由我资助。

  记者:你是被通缉的走私犯,你的孩子是怎么看你的?

  赖昌星:3个小孩都很乖(注:赖昌星孩子分别为27岁、25岁、23岁),两个儿子大学毕业,读的是商科,小女儿还在读书。我也不愿意让孩子知道许多内幕。我要大孩子去考地产经纪的牌照。他们在加拿大住了10年,已经很适应这儿了。我也盼望他们在这里成家立业,以后可以回中国看看。  (据《华商报》)

  住处:

  租100平方米公寓

  

  赖昌星目前住在大温哥华地区本拿比市卑诗省立7号公路旁的一幢30多层高层公寓,居住面积约100平方米,在大温哥华地区属于中等偏上的条件,但据赖昌星对当地华文传媒称,房屋是他租的。

  赖昌星最初购买的温西豪宅因资金周转不灵匆匆出手,赔了几十万加币。后来他在本拿比丽晶广场所购置的公寓,目前已划到前妻曾明娜名下。

  

  出行:

  有驾照开朋友车

  

  赖昌星2007年5月23日在卑诗省飞沙河谷县兰利市通过了5级驾照考试,可以自由驾车上路,此前他多次考驾照均未通过,因无照驾驶屡被警告和媒体追拍。如今赖昌星远离媒体聚焦,但仍有人指称他驾驶豪华车外出,且经常换车,赖昌星本人则称车都是借朋友的,自己一辆车也没有。

  赖昌星拼命强调自己“无房无车”,是为了获得工作许可,因为根据加拿大法律规定,久拖不决的待遣返者如果没有收入和财产,便可获得工作许可。

  

  工作:

  领人情当房产顾问

  

  4月下旬,有媒体称赖昌星获得某华裔房地产老板的雇用,成为全职公司顾问。

  熟悉内情者称,当地房地产公司通常精简编制,很少有“顾问”这种职责不明却占编制、领薪金的岗位,赖昌星又没有考取房地产经纪执照,这份工很可能是其朋友给的“人情工”。

  

  家庭:

  没钱无法再风流

  

  赖昌星本是风月中人,逃亡来加时还带了一妻一妾,情妇蔡玲玲及其子赖文东已与赖分居,这两人有合法身份,现移居阿尔伯特省卡尔加里市。而赖昌星之妻曾明娜已和赖离婚,如今与其子女都拥有合法身份。赖在加拿大倒没传出什么桃色新闻,想来其仍处于财务管制状态,不论是否真的像其所言“穷了”,总之是有钱没钱都没法潇洒,很难像从前那样吸引女性。

  (据《青年报》)

  赖昌星的逃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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