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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辜青年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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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1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无辜青年被执行死刑
9年后真凶现身
  1996年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呼格吉勒图死刑。(资料图片)

  呼格吉勒图案再起波澜

  2009年6月17日,对于李三仁、尚爱云夫妇来说,又是一个特殊的星期三。每周三,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都会有人专门接访他们。

  离开法院,两位老人骑上自行车回家。在他们的自行车车筐里,放着两份报纸的复印件。一份是1996年4月20日的《呼和浩特晚报》,一份是2005年12月16日的《内蒙古法制报》。

  两份相距9年的报纸,都报道了1996年4月9日,发生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的杀人案。不同的是,《呼和浩特晚报》报道的嫌疑人是李三仁、尚爱云的儿子呼格吉勒图;《内蒙古法制报》报道的嫌疑人名叫赵志红。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并杀害。公安机关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呼格吉勒图。案件在移交到检察院并公开审理后,当年6月,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被当地媒体称为“杀人恶魔”、在内蒙古境内接连作案21起,身负10条人命的赵志红落网,他承认自己曾经在1996年4月的一天,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了一名女性。

  此案一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更加认定,一向老实、木讷的儿子是被冤杀的。

  2006年,内蒙古司法机关组织了专门的调查组复核此案。2007年1月1日,赵志红的死刑被临时叫停。

  4年过去,此案仍在原地踏步,赵志红仍被羁押。

  

  笔录证实并未“供认不讳”

  2009年5月27日,记者从内蒙古司法机关一位重要领导处得到一份13年前的笔录,该笔录显示,即使在被枪决前一个月,呼格吉勒图仍坚持自己是无辜的。

  该笔录制作于1996年5月7日晚上9时20分,询问人为呼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和彭某,被询问人是呼格吉勒图。

  从时间上看,1996年的5月7日应该是呼格吉勒图所涉嫌的“4·9女尸案”,经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侦查完毕、移交检察院的一周后。

  在这份共计7页、1500字的笔录中,呼格吉勒图数次表示:“今天我说的全是实话,最开始在公安局讲的也是实话……后来,公安局的人非要让我按照他们的话说,还不让我解手……他们说只要我说了是我杀了人,就可以让我去尿尿……他们还说那个女子其实没有死,说了就可以把我立刻放回家……”

  在叙述“当晚自己的犯罪事实”时,呼格吉勒图作了如下陈述:“我当晚叫上闫峰到厕所看,是为了看看那个女子是不是已经死了……后来我知道,她其实已经死了,就赶快跑开了……她身上穿的秋衣等特征都是我没有办法之后猜的、估计的……我没有掐过那个女人……”

  显然,这份笔录并未引起检察机关的重视。而在随后的法院审理中,检察官指控呼格吉勒图就是杀人凶手。

  

  枪下留人之后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政法记者汤计,曾5次以内参形式报道呼格吉勒图案件疑点。

  2006年底,就在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的前12天,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的内参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重视。

  “赵志红终于在2007年1月1日前保住了性命,这也是呼格吉勒图案件目前能看到的唯一希望和最大信心。不过这种信心正在被内蒙古公检法三家办案的拖拉中慢慢消磨掉,受害者家属甚至已经重新拾起了屡屡上访的老路。”呼格吉勒图父母聘请的律师苗立对记者说。

  曾经多次呼吁重审呼格吉勒图案的一位内蒙古政法系统重要知情人,向记者透露了更多内幕。

  据其介绍,1996年“4·9女尸案”案发后,办案单位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侦人员就已经在女尸的阴道内提取了分泌物(作案人的精液),按照最基本的刑侦破案规则要求,这种分泌物是应该、也是必须进行技术化验和分析的。遗憾的是,这个最有力的证据被时任办案领导“遗忘”了。

  

  公检法当事人多已调整职务

  5月29日,长期关注此案的两名公安部刑侦技术专家杨承勋和吴国庆告诉记者,呼格吉勒图绝对不是凶手。

  杨承勋说,赵志红落网后,他曾经亲自赶赴内蒙古对赵志红进行了包括测谎、心理和精神鉴定等技术测定,最后的结果证实赵志红确系1996年“4·9女尸案”的真凶。

  曾经多次对比过呼格吉勒图和赵志红卷宗的刑侦专家吴国庆,对此案发表看法时更加直言不讳:“我的态度很明确,我也多次向公安部和中央领导同志汇报过,一案不会有两凶,其中必然有一个是冤枉的。”

  在谈到此案因何在赵志红落网4年后,法律程序却没有任何启动迹象时,吴国庆说:“现在这个事情已经反映到中央了,相关方面要求公检法三家给出意见,而公安机关的意见早已经明确,关键的问题在法院。”

  “这个案件的事实部分早已经明确,不应该存在任何悬念。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必然就有多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党纪政纪处分。而当年公检法三家单位的办案人都已经有了相应职务的调整,有的甚至已经升职或调迁,难度可想而知!”向记者提供笔录的内蒙古政法系统的那位重要领导,毫不隐晦地对记者说。

  而今,距离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已经13年。

  

  ■延伸阅读

  

  一、命案悬疑

  2005年11月的一天,闫峰突然接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民警打来的电话,称要向他了解呼格吉勒图的事。闫峰是“4·9女尸案”的一个证人。1996年4月9日案发当天他和呼格吉勒图在一个车间上班,当晚两个人一起喝了酒,一起在女厕所发现了裸体女尸,一起去报案,同时被警方带走讯问。所不同的是,闫峰被带走审讯七八次后于次日上午获释回家,但呼格吉勒图被带走后再也没有出来——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以流氓罪、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在自治区公安厅一个办公室,民警再一次询问了“4·9女尸案”当时呼格吉勒图和闫峰在一起时的细节。

  “我和呼格吉勒图同龄,出事那年都是18岁,平时我们俩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那天(指1996年4月9日),我们上小夜班,下午七八点钟的时候,我们俩出去吃饭,每人还喝了3两白酒,吃完饭大约是9点。回到车间后,因害怕领导闻到酒气,我就让呼格吉勒图出去买两块泡泡糖。十几分钟后他返回车间,又过了一两分钟,呼格吉勒图悄悄地对我说‘出事了’,要我跟他一起出去。

  “‘我刚才回家取钥匙路过公厕,听见女厕所里面有人喊叫,肯定出事了。’到公厕附近时,呼格吉勒图对我说。他说要进去看看,我说进女厕所不合适。这时我们看到有两个老太太上厕所,但她们刚进去马上就出来了。

  “我们俩商量后决定进去看看出了什么事。厕所很暗,我点着打火机照明,看到厕所蹲坑边仰面躺着一具女尸,下半身赤裸着,头下垂着,看不见脸。我和呼格吉勒图转身就往外跑。出来后,呼格吉勒图非要报案。然后我们一起跑到附近一治安岗亭,呼格吉勒图一进岗亭就拉着警察往外跑。

  “呼格吉勒图和警察一起去了现场,我先回到车间。当晚10点多的时候,新城分局民警到我们车间把我带走。然后上来七八个人轮番审问我,问的基本上都是同样的问题,一直到次日凌晨两点多,当晚把我安顿在公安局的一间房子里睡觉。”

  听完他的讲述,民警叮嘱他回去后不要对任何人讲这次谈话的内容。

  

  二、申请偿命

  2005年10月23日,呼市赛罕区公安分局抓获一名涉嫌强奸、抢劫、杀人的嫌疑人赵志红。由于案情重大,此案件被公安部列为2005年第二号特大命案。

  但是,在当地公安机关还没来得及庆功的时候,一件让他们头疼的事情发生了——审讯期间,赵志红主动交代,1996年春天他曾在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家属区的公共厕所内强奸、杀害了一名妇女。

  如果赵志红的供述是真实的,那么“4·9女尸案”就是一起冤案。

  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一名办案民警介绍,在整个审讯过程中,赵志红先后4次向警方供述了他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一个公厕内强奸、杀害一名年轻女子的详细经过。虽然距作案时间已近10年,但赵志红对作案现场、被害人身高等特征,强奸、杀人过程,包括尸体摆放位置甚至奸尸时间长短,都有准确的记忆。

  2005年12月28日,赵志红说:“这一次作案,使我从一个好人彻底变成了一个坏人。这以后,我开始放纵自己。”赵志红会不会是为了延长自己的生命故意向民警撒谎呢?

  2005年10月30日,警方决定由赵志红带路,指认作案现场。

  2006年12月5日,赵志红在看守所内递出一份《偿命申请书》,再次交代,1996年他曾在赛罕区一公厕内强奸并杀害了一名年轻女子。

  在这份《偿命申请书》中,赵志红称自己“被捕之后,经政府教育,在生命尽头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因此,他要求法院重查此案,“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三、两份供词

  两个“凶手”的不同供述,一人是“狡猾抵赖,进展极不顺利”,一人是“主动交代,就像竹筒倒豆子”。

  1996年4月15日的《呼和浩特晚报》报道:呼格吉勒图向警方报案后,当即被当成嫌疑人带回“突审”。警方称:“在审讯呼格吉勒图过程中,由于呼的狡猾抵赖,进展极不顺利……虽然呼格吉勒图极力想逃脱罪责,一直拖了两天才交代犯罪过程。”

  案卷上记录的呼格吉勒图交代的“犯罪”过程是这样的——

  “4月9日,我上班后便溜出了厂门。趁天色昏暗溜进了公共女厕所靠门的一个蹲坑,假装大便,实际上企图强奸进厕的女人。大约晚上8点半钟,见一个女人走进来,她蹲在了靠里一点的蹲坑上,我便朝她扑过去,就要强奸她。那女人见我扑过来,赶忙提起裤子,并厉声问我:‘你要干什么?’我低声说:‘别喊!’说着我将她抱住。我用一只胳膊将她的脖子搂住,怕她喊,又用另一只手掐住她的咽喉。没想到,她没吭声,我便将她的裤子拉下……没想到她咽气了……我知道她已经死了,怕将来追查到我,便回厂叫了闫峰……我报案一是怕闫峰说漏了嘴,二是想转移你们追查的目标。”

  和呼格吉勒图不同,10年后,赵志红向警方主动交代:“1996年4月,具体哪天我不记得了,路过烟厂,急着小便,找到那个公厕,听到女厕所有高跟鞋往外走的声音,判断是年轻女子,于是我径直冲进女厕所。两个人刚好照面,我扑上去让她身贴着墙,用两个大拇指平行卡住她的喉咙,她双脚用力地蹬,五六分钟后,她没了呼吸。我又用胳膊夹着她,放到靠内侧的蹲坑边上……她皮肤细腻,很年轻。我身高1米63,她比我矮,1米55到1米60的样子,体重八九十斤。”

  (据《华商报》)

  核心提示:1996年,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一厕所内一名女子被奸杀。同年6月,呼格吉勒图被当成凶手并被执行了死刑。9年后的2005年,在内蒙古境内接连作案21起,身负10条人命的赵志红落网。赵供述称,9年前的奸杀案系其所为。然而,又是4年过去了,这起冤案却迟迟未得到昭雪。

  9年后真凶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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