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凯培
晨报讯 “7月份,我给孩子报了个游泳班,当时对方承诺包会,可当我因为孩子没学会去找他们交涉时,对方却态度大变,以各种理由敷衍我。”8月13日,家住新区淇滨花园的刘女士通过热线向记者反映。
刘女士告诉记者,从7月6日开始,她女儿开始跟着教练在游泳馆学游泳,每天学两个小时。可是14天的培训结束后,她女儿却没学会游泳。“本来让孩子学游泳也是出于想让孩子锻炼身体,并且丰富一下她的假期生活,所以孩子没学会我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只要艺华游泳班能让孩子跟着下一期继续学,像之前承诺的那样把孩子教会就行了。可是他们却一直找借口推脱,一会儿让我找老板,一会儿又让我找教练,就是不让我孩子跟着学。”
听到刘女士的反映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游泳班负责收费的王女士。王女士解释,刘女士的孩子之所以没学会游泳是因为胆子太小,“连水都不敢下,不好教。”王女士称他们后来曾通知刘女士参加第二期的培训,可是没见刘女士有什么反应。
对此,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双方没有书面合同为证,事情很容易陷入双方各执一词的尴尬中。为避免出现此类纠纷,消费者最好能与商家达成书面约定,以便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