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发生两起以上
违法违纪案件
公安局长
自动辞职
据新华社郑州8月13日电(邵梦华)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单位和个人一律不予记功、嘉奖和表彰;发生一起以上重大恶性案件或两起以上违法违纪案件,单位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一把手”自动辞职——信阳市公安局出台的这项内部监督制度,给广大基层民警上了一道“紧箍咒”。
据悉,自实行这项制度以来,信阳市警方已先后根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对15人停止执行职务,并有13名民警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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