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本地·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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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方承诺调换成“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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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1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衣穿一月,开了俩口子
店方承诺调换成“忽悠”

  □晨报记者 陈海寅

  实习生 王婧

  

  晨报讯 “我花230元买的一件短袖衫,穿了不到一个月就破了两个口子。我多次找店方协商,到现在事情都没有解决。”8月12日,新区的张女士向记者反映。

  张女士于今年4月底在新区九州路上的“旺角·名媛”服装店买了一件嘉彩牌的短袖衫。“买回来后我一直没穿,直到6月底时才穿。但穿后只洗了一水,衣服腋下就裂开了一个口子。”张女士说,她当时就找到服装店交涉,店里的销售人员给她修了一下。但仅隔了半个月时间,她又发现这件衣服的衣兜上面也开了一个口子。于是她再次找到服装店反映,店里的营业员再次表示为她修一下衣服。“200多块钱的衣服穿不到一个月就破了两次,让我对这件衣服的质量产生了怀疑。我要求他们给我换一件。”

  张女士提出自己的要求后,服装店营业员称她无法做主,要张女士找服装店负责人解决。张女士于是找到了这家服装店的负责人,但被答复说其不清楚此事,需要先了解情况。“隔了几天我又和这名负责人联系,她说衣服已经送到厂家返修,但厂家说衣服破损是人为原因造成,只能赔付我30元钱,再把衣服修好。”张女士说,店方这样的答复让她很不满意,“在我的要求下,这位负责人答应让我去换件衣服。但我到服装店后,营业员却拒绝为我调换衣服。而且随后服装店负责人的态度也变得很差。”

  8月12日,记者找到“旺角·名媛”服装店的负责人黄女士了解情况。黄女士说,她专门把张女士的衣服拿到郑州找厂家做了鉴定,确认破损是人为所致。“衣服标签上有说明,如有问题在7日内包换。开店做生意,我们也想跟顾客搞好关系,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但张女士的态度很不好,跟我们的营业员发生了几次冲突。”黄女士表示,张女士坚持要换衣服她也可以同意,但希望张女士的态度能好一点儿。

  记者将黄女士的说法反馈给了张女士。张女士表示,她也想通过好好协商来解决这件事。

  昨日下午,张女士再次给记者打来电话。她说,她再次到服装店准备调换衣服时,营业员告诉她换衣服必须有记者陪同才可以,并称这是黄女士交代的。

  昨晚7时许,记者专门陪同张女士来到“旺角·名媛”服装店,但没想事情再起波澜,该店负责人黄女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由于店内营业员对此事有意见,所以她想通过质监部门对张女士的破损衣服进行鉴定后再决定如何处理。虽经记者沟通,黄女士仍坚持要“再考虑考虑”,并让记者等她回复。

  “对自己答应的事儿多次出尔反尔,这样的商家怎么让人信任?!”张女士说,黄女士的做法让她非常失望,她现在已经不在乎能不能调换衣服了,但她想劝“旺角·名媛”服装店以后能讲点儿诚信,毕竟伤害了顾客最终伤害的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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