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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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无标题
按面积收取
查询费的危险逻辑
酒驾“高压线”
不能成装饰绳
长效机制
胜于一次行动
信息垄断也是原因
对醉驾者
应“零容忍”
严惩酒驾
应常态化
“天价查询费”是
公权产业化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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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1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按面积收取
查询费的危险逻辑


  □帅之

  市民查阅一下自己房产的档案却要按房子面积收费,它的逻辑是怎样得来的呢?房子面积的大小,反映在档案记录上,甚至耗用的纸张难道不是一样的吗?如此收费荒唐的程度好比售票员按照乘客的体重收取车费一样。尽管它是由省物价部门核准,也尽管它曾经执行过很长时间,可是存在的不一定就是合理的,何况因历史的原因存在着税费不分的情况。而今还死抱着这个标准不放,实在是太荒谬了。

  房产局荒唐的收费标准,历来是市民诟病的焦点问题。与堂而皇之按面积收取档案查阅费一样,诸如按房屋价值收取权证登记费、按交易价格收取手续管理费等等,很简单的手续服务项目往往需要跟毫不搭界的面积、价格等联系起来,随着我国房产交易过程中征税制度越来越明确,房产部门的这类服务收费标准也日益受到民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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