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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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无标题
按面积收取
查询费的危险逻辑
酒驾“高压线”
不能成装饰绳
长效机制
胜于一次行动
信息垄断也是原因
对醉驾者
应“零容忍”
严惩酒驾
应常态化
“天价查询费”是
公权产业化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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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1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效机制
胜于一次行动


  □曹旭刚

  近段时间,各地接连发生了数起因司机酒后驾驶造成的重大交通肇事案件,代表性案件如杭州一司机酒后驾驶,在爱心斑马线旁撞死17岁打工妹;南京一司机酒后驾车,撞死包括一名孕妇在内的5人;成都孙伟铭酒后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这引发了社会对酒后驾驶现象及其危害的高度关注。

  在这种背景下,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打酒后驾驶行动,实行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等“四个一律”,实属在更大程度上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必要举措。

  这样的严厉整治能否成为长期性行动,也是人们所期待的。可以想象的是,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与严厉惩处的威慑下,在这两个月内,酒后驾驶现象会大为减少,但问题在于,此次严厉整治行动结束后,酒后驾驶现象依然可能会慢慢抬头。显而易见,既然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没有期限,严惩酒后驾驶行为也就应该长期坚持下去。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应将严惩酒后驾驶行动常态化、制度化,将“四个一律”作为常规性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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