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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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无标题
按面积收取
查询费的危险逻辑
酒驾“高压线”
不能成装饰绳
长效机制
胜于一次行动
信息垄断也是原因
对醉驾者
应“零容忍”
严惩酒驾
应常态化
“天价查询费”是
公权产业化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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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1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惩酒驾
应常态化


  □魏文彪

  依照公安部的统一安排,从8月15日起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国严打酒后驾驶行为。可以想象:未及交警上街严打,这则消息就会震慑很多对酒后驾车不以为然的人。毕竟,任何一个头脑清楚者,都很容易算清这笔账,实在犯不着为了几口杯中之物而付出如此“惨痛”代价。

  其实,大概没有几个人不知道酒后开车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对大多数人来说,知道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严厉约束自己,在很多人心中,往往存有侥幸心理——喝一点大概是没事的,即使被“逮住”,交点罚款也就过去了。而这样的认识之所以有市场,说到底,还是违法代价不高导致的,因为法律中关于惩处酒后开车行为的规定,往往在执行中因为种种因素被打了折扣。

  法律一旦被打折扣,随之而来的必定是违法行为的泛滥;而违法行为的泛滥,必然会让民意沸腾;沸腾的民意往往又会倒逼相关部门以整治、严打的方式来遏制这些已然泛滥的违法行为。这似乎已经是社会中的惯常态势了。酒后开车就是典型的例子。

  虽然说,像这般全国性的整治酒后驾车似乎还是第一次,其一时的震慑之力还是会有的。但在许多人的心中有这样的认识——风声紧了,就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风声过去了,守法的意识就从脑海中淡化了。

  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很容易做到,但在两个月之后,如何不让这根弦再松弛下来,却是一个大学问。这就需要我们的相关部门,能够时时刻刻以具体行为来维护法律的尊严,能够把集中整治中的经验、从严治理的标准等总结出来,尽量运用于此后的长效管理之中。“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不只是两个月的需要,更是民众长期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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