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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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醉驾者宽容
是对社会公众犯罪
宁要标语血腥
不要事后血腥
禁止酒驾标语
不能太血腥
莫让杯中酒变成亲人泪
禁醉驾标语
是文明社会的“鞭子”
血腥标语
其实是一剂苦口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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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1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要标语血腥
不要事后血腥


  □傅万夫

  

  这段时间,针对酒后驾车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全国各地开展了一系列整顿活动,包括进行酒后驾车危害宣传等等。尽管整顿酒后驾车活动的声势浩大,但从各地反馈的数据看,每天依然能够查处很多抱着侥幸心理的酒后驾车者,酒后驾车俨然变成了一个毒瘤或顽疾。

  酒后驾车的标语重在发挥警示和警告作用,又不是新婚祝福,要哪门子温柔和人性化?我们宁可要一些血腥的标语,也不想看到一些血淋淋的觉醒。

  况且,针对酒后驾车的标语以前也不是没有温柔过,类似“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等标语。但结果呢?无数的眼泪,使这种人性化标语的宣传效果大打折扣。

  这个时候,突然放出一些“很爆炸”也很实在的标语,对于有些麻木的酒后驾驶者来说,未尝不是感观上的冲击和意识上的敲打。当头棒喝,其作用或许要远比含情脉脉的忠告更具威力和影响力。

  其实,很多司机讲起酒后驾车的危害俨然像说评书。可一旦设身处地,顿时将危害抛在脑后,在酒精的刺激下,抱着侥幸心理,扮演着马路杀手的角色。说白了,这是典型的社会责任沦落的表现。

  而治理这种社会责任感的沉沦,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管理。光整一些吓人的标语搞恐吓,并非长久之计,相关部门应该将一些酒后驾车的案例形成书面或影像资料,让更多的司机感受到酒后驾车随时可能带来的危害。

  此外,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管职责,最大限度地配合酒后驾车整治的宣传效应。这其中又要求相应管理部门加强内部管理,避免里应外合,将更多的突击监管,变成公开的秘密。

  客观地讲,根除司机酒后驾车的冲动,是一个长期且艰巨的过程。这里面,相关部门通过宣传教育,让更多酒后驾车者体会到其行为危害的同时,还需要建立一个完善和高效的监管机制,时刻用一些典型例子来教育和警示蠢蠢欲动的“接班人”。

  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通过社会道德与责任的夹击,在全社会范围内掀起围剿酒后驾车的风潮。如果能够做到令司机们谈酒后驾车就两腿发软,其效果或许要比建立短期内很难有效果的诚信档案之类更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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