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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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醉驾者宽容
是对社会公众犯罪
宁要标语血腥
不要事后血腥
禁止酒驾标语
不能太血腥
莫让杯中酒变成亲人泪
禁醉驾标语
是文明社会的“鞭子”
血腥标语
其实是一剂苦口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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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1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禁醉驾标语
是文明社会的“鞭子”


  □王秀芳

  

  这种太过血腥缺乏温情的“雷人”标语,相信谁看了都不会舒服。其实,类似夹江这种诅咒式的“雷人”标语,此前也曾散布于城市的各个角落,比如“严禁倒垃圾,否则全家死光光”、“谁带着狗在此大小便,谁不如狗”等一些粗暴的恐吓式标语,就曾引发舆论大哗。

  诚然,乱扔垃圾、不爱护公共卫生是不道德行为;酒驾、醉驾也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危及他人生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诅咒式标语,或许可以威慑一些不文明者,但这种“以毒攻毒”的标语,本身就充斥着粗俗与不雅,不仅不文明,甚至还会造成城市视觉污染,损害一座城市的形象。

  表面上看,粗暴似乎比文明更为实用。但血腥的标语真能换来文明吗?有人曾说,一个社会如果只有“鞭子”,那么一旦放下“鞭子”,所有的恶行就会反弹。事实上,这些血腥的诅咒式标语正是文明社会的一条“鞭子”,“鞭子”虽能暂时恐吓一些人,却难以祛除他们根深蒂固的陋习,甚至还教会更多人用不文明的表达方式去“以暴治暴”。血腥的诅咒式标语之所以流行,实际也从侧面证明了社会文明陷入尴尬,某些行政单位监管措施乏力、手段缺乏创新的困境。

  任何文明习惯的养成,没有特效药,也不会一蹴而就。几幅血腥的诅咒式标语更是担负不起整治城市顽症的重任,它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的宣传教育,更需要公民的自律与相关法律的规范。因此,笔者希望各类标语少一些粗鲁,多一分细心;少一些冷血,多一分关怀;体现人文精神,崇尚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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