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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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醉驾者宽容
是对社会公众犯罪
宁要标语血腥
不要事后血腥
禁止酒驾标语
不能太血腥
莫让杯中酒变成亲人泪
禁醉驾标语
是文明社会的“鞭子”
血腥标语
其实是一剂苦口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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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1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血腥标语
其实是一剂苦口良药


  □张国举

  

  相比以往春风化雨式的宣传标语,四川夹江交警在县城挂出那两条宣传标语的确不够温馨甚至带有诅咒的味道,令人感到不爽。在某些人眼里,这也许是一种利用公权实施的语言暴力,抑或被指为某些人不合时宜的阴暗心态,但在笔者看来,这其实是一剂苦口良药,能够起到警示驾车者遵章行驶的作用。

  毋庸讳言,宣传标语作为引导人们遵纪守法、维护公共秩序的必要手段,为了起到告知、劝导、警示的作用,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围绕如何令人乐于接受煞费苦心,以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良好效果。

  不可否认,人性化、温情化的标语传统的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同时也显现出了一些弊端,即宣传标语日益模式化,千篇一律的人性化、温情化在某些领域渐渐失效,特别是在一些需要给予危险警示的领域,那些诸如“请多一些××,少一些××”的人性化与温情化的标语好像隔靴搔痒。

  在当前酒后驾车频频祸起的情况下,我们谆谆善诱的宣传标语还不够人性与文明吗?为什么不能阻挡“马路杀手”们的快意酒瘾?如果春风化雨式的宣传标语有效,想必夹江交警实无必要放着现成的标语不用而选择带有血腥与诅咒味道的标语。

  尤其要指出的是,如果某些人动不动就指责这种血腥标语是利用公权实施的语言暴力抑或心理阴暗,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应当看到,血腥标语其实正是出于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与善政理念。

  换句话说,为了让宣传标语发挥实效性,适度地多一些痛感与警醒,只要有助于司机醒酒与醒脑,只要能够避免与减少酒后驾车杀人的悲剧发生,即使带有些血腥的味道也是值得的。

  一言以蔽之,对于报道中的雷人标语,我们只需看到其良苦用心,不必斤斤计较其血腥味道。血腥标语,我看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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