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宋
最近,“温和腐败”一词名声大噪。因受贿索贿400多万元、贪污50多万元被判刑的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认为: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他这样,在给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腐败”。
对于贪官,老百姓向来深恶痛绝。可是,对这位“温和腐败”的原县委书记,有些人却为其说情,因为赵仕永在为自己捞钱的同时,也为当地做了些好事。
“温和腐败”的说法是一种奇谈怪论。贪污就是贪污,违法就是违法。“不给钱不办事”是腐败,“不办事不收钱”、“办了事才收钱”,同样是腐败,都是对法律的践踏。
政绩不是贪婪的借口,功劳不是腐败的资本。
对贪腐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逻辑,折射出一些人已经没有了道德底线,没有了是非标准。
“温和腐败”的原县委书记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值得我们深思的是,为何有些人还会对他们有所“同情”?老百姓是善良的,可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希望持有“温和腐败”想法的干部想一想,这是不是辜负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辜负了群众的信任。我们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只能用于为人民服务,不能为个人利益所“劫持”。在对贪官进行应有的司法审判后,还需要严肃清理各种腐败有理的谬论,对错误的权力观予以批判,肃清恶劣影响,纯洁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