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桂芳
近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这项政策的焦点在于,基本药物如何从目录走进日常处方,如何保障药品企业能生产下去、医院药房能循环下去、医生能坚持开下去。
从政策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有了目录是一回事,目录中的药物能不能成为一线医生的最优选择是另一回事。药物能不能进目录是药企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问题,而药物能不能进处方则是医疗卫生部门与患者之间的博弈。在目录药物与非目录药物并存的前提下,如何遏止处方中借助高价药为医院及医生牟利的冲动?在医药代表屡曝回扣潜规则的事实语境下,在医生以所开药物核定收入的分配规则下,目录药物如何在处方群中收获更多“人气”?
开处方是一项良心工作,自由裁量权相当大,此药彼药都能治病,关键就看医生如何落笔。这个道理并不复杂,一个病人生了一种病,去不同医院不同医生处求诊,花的钱肯定差别不小。目录药物要用,用到什么程度、用到什么剂量,靠“要求”二字是没法达到最优选择的。因此,还得靠权责明晰的制度来制约这种“要求”,细化并量化“要求”。监督部门应不定期抽查各类处方,若有规避基本药物的处方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