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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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无标题
对“太太炒房团”
必须坚决说“不”
固始公选乡长
是以程序之名
假冒民意
没民意参与
还叫公选吗
“官二代”
能否经得起
民意质疑
“太太炒房团”
值得警惕
权力子承父业,
一出
现代官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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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27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没民意参与
还叫公选吗


  将自荐者限定在副科级以上干部,再由处级、正科级干部以及县委常委等官员投票选出12名乡长,自始至终没有民意的参与,也不经过笔试、面试,甚至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排除在外,称这样的选举叫公选,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侮辱公众智商。

  三道选拔步骤,每一步都由官员把关,还美其名曰“选拔程序”。好像有了“程序”当托词,就能化解所有的质疑。

  事实上,这样的程序根本没正义可言。不错,官员之后是有权当选,问题是,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权”?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是特权?我看是后者。周部长说,“以前不是公选,有干部去拉关系私下推荐确有可能,但现在公选,他们不可能把几次选举投票的人都搞定吧?”错了,就算候选人不能将所有投票官员都搞定,但搞定部分总是有可能的,即使没被搞定的也当知道,谁谁是某某主任、书记、主席的儿子、女婿,谁谁是无权无势的平民子弟,他们总不会平白无故推举后者吧?懂得官官相护道理的官员,他们肯定会选认识的官员子弟,即使没捞到好处,事后还可向其老子表功。

  我不知道此次选举出来的乡长是否有农村工作的经验,但我知道,要当一个合格的乡长,必须要有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这是由其工作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哪些人适合当乡长,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农民。选乡长不让乡民参与,就像选村长不让村民参与一样不可思议。从报道中可知,此次乡长选举完全排除了民意参与,所谓的“民意”,也就是“官意”,相比从前,只不过稍稍扩大了“官意”而已,由此前的几个、十几个官员决定的任免事宜改为由几百个大小官员投票决定。这样的选举能叫公选吗?显然不能,缺少了民主推荐、民意调查、群众监督等必经程序的选举,无论如何不能说是公选,那只能称作“官选”。

  最后,奉劝一句,少来这一套,咱老百姓不是笨到连什么是“公选”都搞不懂,既然存心要让官员子弟去当乡长,干脆就用老一套领导任命制算了,大可不必再拿“公选”来混淆视听,忽悠公众,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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