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可
晨报讯 “因为个别住户没有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就不提供服务了,现在我们楼下垃圾成堆,苍蝇乱飞。”8月24日,家住新区学府花苑的李先生打来热线电话向记者反映。
随后记者来到了学府花苑。在该小区临街的那栋楼的东西入口处,记者看到,两大堆垃圾堆成了山,苍蝇四处乱飞,气味非常难闻。据了解,该处的垃圾已有1个月没人清理了。
住户:不交费是因为服务不到位
该小区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由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为物业费产生了分歧,物业公司已经停止服务一个月了。现在不仅楼下的垃圾没人清理,楼梯没人打扫,路灯和楼道灯也被关了。
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其实他们不是不想交物业费,而是对每月0.2元/㎡的收费“感觉不值”。“跟里面几栋楼相比,我们这两栋临街楼既没有停车位,又没有暖气,连楼下的绿化带也被占用修成了车棚。一楼的饭店还把烟囱直接通到了我们楼下,物业也不管。都是按每月0.2元/㎡收费,我们却享受不到同样的环境,不是很不合理吗?”王女士说。
几位业主告诉记者,物业公司除了清理垃圾、偶尔扫下楼道之外,其他的什么都不管。他们想让物业公司把收费标准降低一点,但物业公司态度很强硬。后来因为收不到物业费,干脆把服务停了。
物业:我们入驻前就那样了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九州物业公司的李经理。李经理告诉记者:“临街楼里住着16户人家,今年上半年的物业费只有8户交,下半年就没人交了。”李经理说,其实临街的那两栋楼与其他的楼不属于同一个小区。虽说都在同一个院子里,但靠里面的楼是鹤壁高中教职工的家属院,而临街的两栋楼则是开发商作为商住混合楼单独售出的,所以在管理上也不是一体的。李经理说:“我们是2007年6月入驻这个小区的,当时只负责管理鹤壁高中的家属院,但出于好意也帮着清理临街两栋楼的垃圾,有一年的时间都没有收他们的物业费。直到去年6月份,我们与业主商量之后才开始按与鹤壁高中家属院同样的标准收取物业费。”
“今年,临街楼的业主开始提意见,说他们没暖气,但他们当初买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上注明的就是‘电采暖’;停车位开发商也没有规划;自行车棚是鹤壁高中建的;至于饭店的烟囱问题,由于我们没有强制处理权,饭店也不听我们的。业主所说的配套设施在我们进入小区前已经定型了。”李经理说,“每月0.2元/㎡,我们已经是按三类小区的最低标准收取了,不能再低了。”
市房管局: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就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分歧,记者咨询了市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市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由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协商确定的。因此,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有意见,可以协商解决。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也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进行解聘或重新选聘。因此,临街楼的业主可以选择与物业公司协商,或者更换物业,也可以自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