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固始县公选乡长,12名乡长大都是现任官员之后,笔者暂称这些官员之后为“官二代”。与“富二代”屡受网友批评一样,“官二代”引起更多的关注甚至质疑也是情理之中,因为,有质疑才有改进之动力,况且新当选的干部更要经得起太阳底下的“曝晒”。那么,固始县这样一个程序“严密”的选拔过程,为何还被质疑呢?
选拔干部,要根据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配备需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协商和有关会议集体决定,而且要公示,这是最基本的原则。而固始县此次选举,300多投票的人都是现官和曾经的官,而没有群众代表,在考察行列中也没有群众代表的份额,也就是官推官,与民毫不相干。
缺失了群众的发言权的程序,显然是一个不完整和不成熟的程序。况且,这些候选人之父(亲属)大都是处级、正科级干部以上,在考官之列。按照规定,为了公正公平,应该在推荐过程中回避。如果不回避,那么这些重量级的父辈(亲属),不仅自己手里有一票,而且凭着声望和人脉,会不会出现面子和人情票,你帮我,我帮你?当然这只是猜想,但至少留下了拼关系、搞暗战的空间。从选拔的结果来看,自然让群众放不下心,难免感到“官”也在继承。
试想,一个全由官员主导,群众不参与的选拔机制,“德才兼备”是不是要打上问号呢?诚然,官员之后和普通干部有着同等的被选举权,人们也并非对“官二代”持有偏见之心、苛刻之意,况且,一些“官二代”德才兼备,政绩瞩目,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有目共睹。
因此,关键还是要把选择权的重心往群众处移,把用人权的终端设在群众处,也就是把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要求和程序交给群众,把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结果亮给群众,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这样才能确保群众真正满意。群众满意了,就不必在乎是“官二代”还是“官三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