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方业
段成武再次被“罢官”,这大约在许多人的意料之中,自从国土资源部公开通报全国五起国土资源违法典型案件,同时披露违法案件的主角之一段成武被调离市长岗位又火速复出的消息后,其命运就注定了。
如果说第一次免职是给国土部以“面子”,是对中央部门土地问责有所交待,第二次免责,则是对于舆论质疑的正面回应,而绝不是如资阳市委在免责通报中宣称的那样,是为了“有利于查实情况、整改问题,加强简阳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如果是为了查实违法违纪情况,有必要将问题官员通过人大常委会任命到一个重要岗位?难道会在第一次免职的大会上由组织部长高调肯定其工作成绩?大家都明白,如果不是媒体捅出免职一周又火速复出的事实,他可能会安安稳稳地当财神爷,过一阵恐怕再次升迁也未可知,断然不会这么快再次被撸。
退一步想,既然是行政问责,也得坚持“一事不再罚”的原则,既然已被调离市长岗位就算行政问责了,为何再来第二次问责?正是因为第一次问责不到位、不彻底,有走过场之嫌,导致了舆论反弹,只好再次上演突击免职的闹剧。
因此,段成武的再次被免,只是舆论的胜利,而不是行政问责制度的胜利。但即使如此,我们仍然要奉上掌声。能对舆论做出正当回应,也可以解读为地方政府对民意的尊重,是对受损伤的政府公信力的修复,虽然这样的修复是以再次破坏为代价的。
这种问责模式不是法治轨道上的行政问责,不是制度在主动地纠错,而只是舆论压力下的灭火之举。如果对官员的问责只是如此,将难以促进官员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促使官员改过自新,只会让官员感觉到被牺牲,对官场作风的整治作用非常有限。免了段成武,自有后来人。
国土资源部通报了5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简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段成武被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市长岗位。处分于8月18日正式宣布。短短一周后,8月24日,段成武摇身变为资阳市财政局局长。10月31日,资阳市又发出“情况通报”,称简阳原市长段成武因违法批地异地任职后再被免。
(详见本报昨日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