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王先生昨日来电:他儿子要结婚了,因为经济条件不好,他打算买一套二手房给孩子当婚房。王先生和山城区一家中介机构签订了合同,并交了800元中介费。后来,该中介公司帮王先生找了一套二手房,可因为房屋出卖方的原因,最终交易并未成功。王先生认为,既然交易未成功,中介公司就应该把中介费退还给他,但中介公司拒绝了。王先生问:交易未成功,也得向中介公司交中介费吗?
王先生,记者帮您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既然交易未成功,那中介公司应该继续为您提供二手房信息或者退还您800元中介费。
晨报记者 渠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