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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吃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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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11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吃俭用”?

 

  □朱述古

  

  日前,广州白云区江高镇原党委书记刘炼华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以及隐瞒境外存款案在广州中院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刘炼华辩称所有1720余万元的财产都是自己打拼所得。“我与妻子平时勤俭节约,省吃俭用,自己也会搞些投资,赚了些钱,经过多年积累逐步形成现有的家庭财产。而且购买的基金、股票的钱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11月9日《长江日报》)

  多达千余万元的巨额财富积累,居然靠的是“省吃俭用”,这种解释让人耳目一新。并不是说官员群体中没有人勤俭节约、省吃俭用,事实上,相当一部分官员长期保持着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但要把1700多万元的巨额财富归结于“省吃俭用”所得,明显在侮辱公众智商。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说法与其说是申诉,不如说是诡辩。

  把官员巨额财富的累积归因于“省吃俭用”,在逻辑上几乎不值得一驳。值得深思的是,官员为何振振有辞地把这种逻辑作为“理由”。在权力监督体系完善的环境内,官员任职前的财产状况怎样,任期内和任期结束的财产增减状况怎样,都不应成为秘密。但现在的情况是,公众对官员任职前、任职期间和退职后的财产变动情况几乎一无所知,对巨额财产来源只能通过推测甚至猜测来判断,这种格局既见证了公众的弱势地位,也给了一些官员针对巨额财产来源的各种欺世盗名甚至让人啼笑皆非的“理由”。

  “省吃俭用”的官员致富经,套用一句话,叫“我的成功不可复制”。其实,民间对一些官员巨额财产来源早有总结,不过不叫“勤劳致富”,而叫“勤‘捞’致富”,这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公众对加快出台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及相关配套规定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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