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华华
封丘县原县委书记李荫奎,2002年中秋至2009年春节,先后1575次收受贿赂,创下了县委书记受贿次数之最。(详见昨日本报06版)
7年之内,1575次受贿,平均下来大约是“三天两收”。惊叹之余更意识到,这“1575笔贿款”像一只伸出的小黑手,为我们刨出了“反腐难”的病根。
剖析“1575笔贿款”,直指一个“发现难”。以概率来看,李书记疯狂收受了1575次贿赂才暴露,连千分之一的“发现概率”都不到。这个“发现难”从根本上决定着“反腐难”。毕竟,没有“发现”何来“查处”?
继续深入看,还有一个“突围难”。“1575笔贿款”,涉及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局长共142人,假如李书记的下属之中哪怕有一个“不可靠”,李书记就无法创下“1575笔”的纪录。遗憾的是,官场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一旦形成牢固的同盟,再想从内部突破就实非易事。
“监督难”更是个大问题。据报道,造成李书记落马的由头,是他“关照”的一家化工污染企业。这家化工污染企业公然违法违规,全仗着有李书记“撑腰”才得以横行。假如能有效监督,恐怕李书记还真创不出“1575笔贿款”。
再往下延伸,还有“取证难”、“惩戒难”、“教育难”等等。但我们非但不能产生“畏难情绪”,反而要“迎难而上”,把“反腐难”的每一个病根都彻底刨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