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乡镇的交通运输状况,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于2006年2月15日联合出台《河南省农村客运站建设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每个乡镇建设一个客运站,建设规模原则上按照乡镇人口的多少,分5万人以上(含5万人)乡镇、5万人以下乡镇两个标准,每建一座客运站,将给予25万元到35万元的补助。
“现在乘客坐车都是在路边等,客车也是随便停靠。”“明明建好了乡镇客运站,却起不到作用,这不是浪费资源吗?”近日,记者接到多位热心读者的反映,称他们那里早就建起了乡镇客运站,可几年过去了,客运站并没有投入使用,有的甚至变成废品收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