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忠
凭借“国内本科、国外学士”的指定条件获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财政局票据管理所聘用的陈晨,其父亲系宁德市副市长陈辉,而屏南县财政局局长游代进已向上级提交辞职报告。陈辉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达了“对社会公众的深深歉意”,并希望得到社会公众的谅解。(11月26日《中国青年报》)
“量身定做”的招录条件,恐怕只能适用于官二代等“非常之人”。这一屡试不爽的判断,不幸又应验了。于是,道歉也随之而来了。但仅是道歉,就能获得公众的谅解吗?
眼界已开的国民,已习惯于作一些比较。前些日子,韩国外交通商部长官柳明桓因其女儿被特招进入该部的丑闻,先道歉后辞职,因为他忽略了“一名女儿受雇于她父亲领导的机构会引起猜疑”。不难看出,发生在中韩两国的这两大丑闻是有着一定的相似性:都是官二代从容获得了相关机关事业单位的聘任资格,都是因招录部门量身打造招录条件引起了公众的强烈质疑。
其实也不必拿外国来说事,对于官员对丑闻、事故等如何进行担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说得很明确:党政领导干部(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屏南内定被聘者丑闻已闹得举国皆知、舆论沸腾,“影响了社会公众对公平用人制度的信任”(陈辉副市长语),影响不可谓不恶劣。
更何况,连帮着办事的游代进局长都引咎辞职了,陈辉副市长作为更主要的当事人——即便真如陈副市长所说的那般,是他的妻子出面让自己的老部下帮忙,但这也是利用权力或衍生权力进行请托。韩国的柳明桓当时也否认自己在招聘过程中为女儿“开后门”,但这并不妨碍他辞职以谢天下,因为瓜田李下,公信力受损已是铁的事实,任何辩解都已显得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