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昨日来电:他一年前离婚,法院判决孩子由女方抚养。前段时间他得知孩子的母亲未经他同意竟给孩子改了姓氏,他想知道孩子的母亲是否有这个权利,如果他不同意,他该怎么办?
李先生,记者帮您咨询了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中明确表示,离婚后双方没有经过协商,或者在协商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要求给孩子改姓氏,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办理。若离婚后的一方私自给孩子改姓氏,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氏,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晨报记者 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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