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一山
近日,有网帖称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采购苹果手机作为警务通,对此,苏州交巡警支队回应称,采购iPhone4完全是为了工作需要。(12月26日《新京报》)
在一次次天价政府采购中,“工作需要”俨然成了相关部门惯用的辩护词,但“工作需要”就一定意味着大笔花钱吗?谁来认定这样昂贵的“工作需要”是否合理呢?
苏州交巡警支队采购21台iPhone4,据称是满足“警务移动视频指挥调度诱导系统”的需要,并从多方面综合评估,得出iPhone4是无法替代的,且物美价廉。
听起来有理,但从常识看,苹果手机作为一款高端手机,竟成为“警务移动视频指挥调度诱导系统”这么专业领域里“无可替代”的部分,实在令人惊讶。当事方仅凭一面之词恐怕难以服众,要想自证清白,苏州交巡警支队还需解释:“警务移动视频指挥调度诱导系统”最后到底能给公众带来多少益处,没有这个系统交巡警工作会受多大影响,换句话说,这个“工作需要”到底有无诞生的必要。即便这个“工作需要”合理,苹果手机是否确实“无法替代”,综合成本最低。以及这些设备是归哪些人使用?怎么用……
此前,抚顺市财政局采购了2000多元苹果机当U盘用,是为满足“工作需要”。我想,如果再换成几百元的U盘,工作需要就不能满足了吗?工作需要难道就有那么大的刚性?难道花小钱就不能把事办好?在政府采购中,“工作需要”经常是存疑的。如果没有更严格的监督,“工作需要”将是个筐,什么都可往里装。
U盘变成苹果机,视频指挥调度终端瞄准了苹果手机,一栋能遮雨办公的普通楼房变成了豪华办公楼……不难发现,这些“工作需要”里夹杂了太多个人私欲,而这些私欲却可堂而皇之变成“工作需求”。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或许就是监督的有无、监督标准的高低、监督力度的大小。
两起“苹果”采购风波中,人们只看到政府部门的辩白,而不见相关监督问责机制的启动,如此下去,种种打着“工作需要”幌子的天价政府采购,又岂能杜绝?
·多说一句·
建议采购阿迪达斯鞋当警靴,这样才能跑得过歹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