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数千万元名烟
小小购物卡牵出贪腐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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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购物卡牵出贪腐链
被用做洗钱工具
 

  据北京晚报消息 元旦期间,曾任北京市通州区副区长,案发前任北京市地税局副局长的苏文权,因受贿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检方指控,苏文权多次收受他人的购物卡。购物卡似乎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刷卡消费办年货,送礼就送购物卡,俨然已成为一种社会时尚。然而,法律界人士指出,“时尚”的背后,流动的却是一条“灰色资金流”,购物卡连接起一个贪腐链条。

  第一环:出售——为获利商家成“贿托”

  镜头:北京市原崇文区某大商场的办卡柜台位于一个偏僻的办公室,年前,排队的人将这里挤得水泄不通,一张购物卡的最高金额是2000元,不少人一买就是几十张,要求开的发票种类也五花八门,有体育用品,有办公用品,还有礼品。

  记者询问了京城多家大商场,发现大宗办卡业务还有返点回扣。一家商场表示,购买5万元以上的购物卡,可获得1.5%的返点;5万元以下返点1%,返点均以回馈卡的形式返给购卡人;10万元以上的返点更高,双方可以面谈。而单张购物卡的金额如今已达8000元到10000元,某电子商城还推出了15000元的购物卡。顾客在办卡时,不用出示身份证件,也无须提供实名,只要掏钱即可。

  解析:朝阳法院刑庭法官辛祖国针对近年的购物卡腐败案做了详细调研,他指出,办理购物卡的这些便利条件成为滋生腐败的肥沃土壤,而商场大肆办卡正是“灰色资金流”第一环。

  首先商家可以利用售卡带来大量无监管资金进行投资,发放购物卡后,商家相当于货物或服务还没有实际支付就已先拿到了资金;其次,商家还可直接占有购物卡因过期、损毁遗失、零头放弃等沉淀下来的资金,还可以收取购物卡管理费、高于成本的“成本费”;同时,发放购物卡还可以提高顾客占有率。

  商家只管自己赢利,不会过问购物卡的去向,于是,它的种种特性,如不具名、不挂失、安全与方便、可反复充值使用,都使它成为行贿受贿的最佳工具。其实商家等于在公然充当“贿托”——用金融业务的手段,做行贿受贿行为的中介。

  第二环:入手——受贿贪官青睐购物卡

  案例:浙江省嵊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杜洪苗,在其收受的十几次贿赂中,除了一次为实物外,其他贿赂全是购物卡,价值共计18万余元;刚刚落马的江苏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张美芳过一个节收取各种购物卡价值达数十万元人民币。

  解析:购物卡这样受贪官青睐,主要原因是“婉转隐蔽、受者踏实”。辛祖国分析,人情往来是中国几千年积淀下的礼俗文化,而在国家重拳打击腐败犯罪的环境下,收取现金、实物及银行储蓄卡,无疑会给受贿者带来巨大的心理恐惧与压力,然而,收受行贿者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送来的无任何身份证明的、小量多次的购物卡,则显得踏实自然、顺乎“情”谊。这种方式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双方一拍即合、易于交易。

  在贪官眼里,收卡不像收钱风险那么大。由于种种原因,送卡人往往不去举报,误以为送的是卡,又不是钱,就是举报法院可能也不会认定。于是,通过购物卡这个载体,“灰色资金流”完成了它第二个环节的循环,行贿者与受贿者各自获取了预期利益。

  第三环:出手——轻松洗钱不留痕迹

  暗访:在北京市建国门外某商场门口停车场,记者从下车到商场门口不过50米的路程,其间至少被三名黄牛党拦住:“有卡吗?”“要卡吗?”他们还从大衣里突然亮出一个名片夹一样的东西,里面放的各种卡不下几十种,什么商场的都有。

  解析:在购物卡的贪腐链条中,黄牛党的作用不容小视,辛法官告诉记者,对于贪官来说,倒卡黄牛的最大作用就是“洗赃”。通常情况下,受贿者不管是收受文物、贵重金属,还是收受储蓄卡等电子凭证,洗赃都较为困难,且易于被追查。然而购物卡可以方便快捷地实现洗赃,不留痕迹。

  黄牛党如今充斥于全国诸多商场,已经形成了庞大的“灰色利益”谋取集团,这就是“灰色资金流”的第三个环节。倒卡黄牛党以一定的折扣从持卡人手中购得购物卡,然后发布卖卡信息联系买主,最后以高于收购折扣而低于购物卡面值的价格将购物卡卖给客户。

  通过上述步骤,黄牛党获益多多:可以赚取买卡、卖卡的差价;还可以通过积分换“红包”或“兑换物”,很多商场都有满一定积分赠送代金券或实物活动;他们还可以用买来的购物卡购买商场打折的商品,然后高价出售,赚取差价。

  而受贿者可以通过黄牛党顺利实现购物卡的兑现洗钱,有购物卡的顾客则可以通过刷卡购物获得少量优惠,可谓多赢。

  疑问:办卡实名制能否实现?

  调查:记者了解到,从1995年起,国家就立法规定禁止使用购物卡、代币券,此后又多次下发了类似通知,但由于没有设定惩罚性措施,所以无法遏制购物卡盛行,直至今日,此风愈演愈烈。辛法官分析说,目前,购物卡的办理使用均不需要任何身份证明类的证件,这使得利用购物卡行受贿背后主体的身份不易暴露,从犯罪成本学的角度来讲,这样极大地降低了犯罪成本,相应就提高了犯罪收益,进而促进了购物卡涉贿犯罪的增多。

  解析:辛法官认为,要堵住购物卡是很困难的,相对而言,规范和完善购物卡的管理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他建议,应该建立购物卡办理与使用的身份制,谁办理谁使用,若转让,需进行登记备案,购物卡与身份证一起使用,才能有效刷卡。

  同时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购物卡的监督管理,对购物卡所属权益实行全过程动态登记备案监管,保证购物卡所属权益和使用明细的透明化,做到有据可查,从源头上防止购物卡异化、演变为腐败的工具,釜底抽薪,切断购物卡背后的三层灰色利益链。

  “灰色资金”一旦断流,由此引发的贪腐链条就会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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