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市民宋女士来电询问,她是新区一所小学的代课教师,校方一直按每月450元为代课教师发放基本工资,她想知道代课教师基本工资是否已经上调?
宋女士,记者帮您咨询了市教育局人事科,相关工作人员说,2010年7月,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山城区、淇滨区、鹤山区的市直学校代课教师月基本工资标准为800元,淇县为700元,浚县为600元。晨报记者 徐舒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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