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 周婷玉)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3日通报,2010年7月以来,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有关部门和地方集中查办了40起非法使用2008年问题乳粉生产、销售原料乳粉和乳制品案件,共抓获96名犯罪嫌疑人;已对查明负有责任的191名领导干部和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行政问责和诫勉谈话。
去年7月,食品监管部门发现青海省民和县东垣乳粉厂原料乳粉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立即部署由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组织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组成问题乳粉专案联合工作组,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问题乳粉清查清缴和案件查处工作。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共出动执法监管人员330万人次,公安机关出动警力10余万人次;共发现涉案问题乳粉2131.87吨,全部为2008年问题乳粉和使用2008年问题乳粉生产的原料乳粉;共发现和查处违法犯罪案件40起;对违法企业和不法分子全部依法从严处理,对清查出的问题原料乳粉、制成品采取了封存查扣、追缴和监督销毁等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对严惩食品安全犯罪行为非常重视,在问题乳粉案件查办期间,专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立案、侦破、起诉、审判等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定罪量刑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从严惩处问题乳粉案件涉案人员提供了法律政策依据。在40起案件中,公安机关已立案34起,绝大部分案件已侦破,已有13起案件、55名犯罪嫌疑人移交检察机关起诉;已有17名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刑,其中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案件正在侦办审理之中。在责任追究中,共免职9人,行政撤职26人,行政降级18人(其中2人同时给予免职处理),行政记大过43人,行政记过等其他处分及诫勉谈话97人。目前,有关方面仍在对未办结案件进行深挖、侦讯和责任调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