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消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并于12日在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此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基本内容为三大类,即专项改革试点、重点领域综合改革试点和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
专项改革包括10大试点任务:基础教育有3项,分别是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途径;高等教育有3项,分别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和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另外4项是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和完善教育投入机制。
重点领域综合改革试点,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旨在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实现形式。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统筹编制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地实际的办学条件、教师编制、招生规模等基本标准。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改革试点力争在四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在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着力推进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课程教材、考试招生和评价制度改革,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二是在办学体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着力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
三是在管理体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着力建立健全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深化高等教育管理方式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四是在保障机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着力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