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静
22日,200多辆货车在三峡坝区北岸码头排队候船,绵延千米。这些货车完全可以走一条更快捷的路——刚刚建好的三峡翻坝高速公路,但司机们宁愿多花几个小时的时间,因为“高速公路收费高,平均每辆车要多支付500元”。
(1月23日《京华时报》)
高速公路已成为不可回避的出行选择,而不合理的收费,却生生“卡”住了本应飞驰的车轮。备受诟病的高速路收费模式已经走到十字路口,亟须回视、反思,确定下一步的方向。
政府还贷公路在收费年限届满或已还清贷款后,必须停止收费,对此我国公路法有明确规定。而在现实中,相当多还贷公路通过转让收费权等方式“摇身一变”,成为“经营性公路”,由此拥有了“收100年费也行”的肆无忌惮。
此外,高速路收费还存在种种问题:违规增设收费站;收费标准、方式不合理;贷款、还贷、收费账目和去向等信息不公开,造成“腐败温床”;路政管理和收费部门人员冗杂,等等。
重重乱象的背后,是法规的模糊和纵容、机制的缺失和不规范,更是发展方向的迷失——如果高速公路和铁路一味向着“更快、更长、更密”的方向飞奔,向着修路“致富”的思路运营,让更多人“交不起费”、“买不起票”,也就失去了发展的最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