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批示住廉租房的消极暗示
过度医疗背后的利益驱动
华裔虎妈的故事
无知无畏的过度输液
“异性同学交往距离50厘米”
太雷人
版面导航      首页 2010.10.16以前报纸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异性同学交往距离50厘米”
太雷人


 

  □徐林林

  

  为加强礼仪教育,成都盐道街中学设定了男女学生“文明交往距离”:一般双方应相隔0.8米~1米,低于50厘米算“亲密交往”。对异性之间在公共场所交往距离低于50厘米的,老师会对当事学生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处分。(详见本报今日7版)

  学校为何会弄出这么个雷人规定来?估计,是担心男女学生近距离接触容易产生早恋。但是,相隔50厘米的标准是如何制定的?一厘米之差,49厘米就不正常?难道,同学交往为避免嫌疑还要带一把尺子?

  针对中学生早恋问题,不少专家早已明确指出,“堵”不如“疏”。

  随着性生理的发育成熟,青少年自然会对异性产生好感,并渴望与异性接近。实际上,男女学生进行正常的沟通,不仅有利于未成年人情感的流露、人格的完善,而且对他们成人之后,如何正确对待男女交际也有好处。应该看到,中学生处于青春期,逆反心理较强。如果简单、粗暴地禁止异性间的近距离交往,非但无法有效遏制早恋现象,反有可能助长学生对异性的好奇心理,甚至有碍他们心智的健康发育。

  当年,鲁迅先生对地方官僚禁止男女学生同泳嘲弄道:“同学同泳,皮肉偶而相碰,有碍男女大防。不过禁止以后,男女还是一同生活在天地中间,一同呼吸着天地中间的空气。空气从这个男人的鼻孔呼出来,被那个女人的鼻孔吸进去,又从那个女人的鼻孔呼出来,被另一个男人的鼻孔吸进去,淆乱乾坤,实在比皮肉相碰还要坏。要彻底划清界限,不如再下一道命令,规定男女老幼,诸色人等,一律戴上防毒面具。”

  设定“异性同学交往距离”,堪称“禁止男女学生同泳”的现代版,无疑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意识与某种道德洁癖杂交,所催生出的一种颇有操作难度的伪文明。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所有内容为鹤壁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