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谨防食源性疾病
□记者 邓少华
晨报讯 为确保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1月28日,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2011年食品安全第1号预警,提醒广大市民春节期间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健康消费,谨防食源性疾病。
预警主要提醒市民预防冬春季食源性疾病、在外就餐和节日购买食品等的注意事项,如四季豆、豆浆等豆类食品要彻底烧熟煮透;切勿食用颜色鲜艳的熟肉制品,以防熟肉制品中超量的亚硝酸盐等造成食用者化学性食物中毒;慎吃或尽量不吃生的水产品,预防病毒性腹泻。
在外就餐应注意选择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购买定型包装食品时要选择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标注清楚,有QS标识,包装表面整齐光洁、无破损的。另外,提醒消费者不要追求“过好”的食品或原料,不少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的心理需求,添加违禁化学物质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食品在颜色、软硬、弹性、香气等方面“特别好”,对此要慎重购买和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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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进入人体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生物性病原体)等致病因子造成的疾病。一般可分为感染性和中毒性,包括常见的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寄生虫病以及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所引起的疾病。食源性疾患的发病率居各类疾病总发病率的前列,是当前世界上最突出的卫生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