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柯其其
晨报讯 由于家里没有暖气,老人张某不得不买煤球来取暖,但她很快就发现,此次购买的煤球质量不好,火是点着了,可是用一小会儿就熄灭了,不但没让她感到暖和,还要频繁生火,让她非常郁闷。
2010年12月初,家住山城区山城路的张某在某煤球厂购买了600块煤球,但在使用过程中,老人张某发现煤球经常熄灭,一天要生火好几次。张某怀疑煤球厂在煤球里掺入了煤矸石,所以才导致煤球不能正常使用。张某找到该煤球厂负责人要求为其退货,但该煤球厂负责人称煤球没有质量问题,可能是放在屋内受潮或者点燃时进水了等原因导致爱熄灭,就是不予退货。
因为张某已是年过七旬的老人,子女又不在身边,在与该煤球厂负责人多次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老人非常生气,但也很无奈。偶然的一次,张某和邻居说起了自己的遭遇,邻居告诉她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可以处理这类事情,2011年1月28日,张某就来到市工商局专业分局举报申诉中心投诉,要求为其调解纠纷。
接到申诉后,市工商局专业分局举报申诉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与该煤球厂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对此事进行调解。最终,煤球厂负责人答应了张某的退货要求。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煤球时不要贪图便宜,最好不要在流动煤贩处购买,尽量找有一定经营规模、信誉较好的煤球厂购买煤球,购买时应索要发票,如果选择了流动煤贩,要记录其联系方式,以便日后维权。
(线索提供: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