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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4.8%

见习 夏国锋 通讯员 常颖
 

  晨报讯(见习记者 夏国锋 通讯员 常颖)记者昨日从市统计局了解到,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延续去年以来的走势继续在上升区间运行,和去年同期相比上涨4.8%。

  和去年同期相比,食品类价格上涨9.4%,衣着类价格上涨5.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1.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1.6%,居住类价格上涨8.9%;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下降0.8%,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1.8%。

  食品类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是粮食、淀粉及制品、干豆类及豆制品、油脂类、肉禽及其制品、蛋、菜、干鲜瓜果等价格有较大幅度增长。由于棉花价格上涨,棉布价格上涨16.6%,直接带动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5.3%。其中,服装价格上涨4.1%,衣着材料价格上涨11.8%,鞋帽袜价格上涨8.5%。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9.8%。其中水、电及燃料价格上涨6.5%,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7.2%,自有住房价格上涨13.4%,物业管理费用上涨35.6%。

  综合分析,1月份物价上涨的主要原因是,春节前后食品类价格上涨推动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上行;1月份“翘尾因素”(也称滞后影响,是计算同比价格指数中独有的、上年商品价格上涨对下一年价格指数的影响部分)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1.9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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