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都小区内,绿地被改建成停车场。
□晨报记者 张小娜 郑常鹏 实习生 刘丽莎/文 记者 张志嵩/图
私家车一年比一年多,小区内停车难的矛盾也随之逐年加大,增加小区停车位的呼声越来越高,有的小区就将绿地“瘦身”,腾出地方增加车位。可这样做,一来影响小区绿化,二来损害无车一族的利益,着实让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犯了难。
居民反映:小区公用绿地被铲除,要改建成停车场
“我们小区部分绿地被铲除了,说是要改建成停车场。”4月11日,新区金都小区居民胡女士反映,最近金都小区好几栋单元楼前的绿地都开始改建,要增加停车位。胡女士表示,绿地属于小区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公司将绿地改建成停车场,这间接侵犯了没有私家车的业主的权利。“而且我市不少小区存在停车难的问题,如果都靠占用绿地来解决问题,那以后绿地会越来越少,对城市发展不利。”
小区物业:将绿地改建成停车场,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
11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新世纪物业公司的负责人王百才。“因为我们小区建成较早,当初设计时没有考虑到停车位的问题,随着有车族的壮大,小区停车难的问题更加突出。”王百才告诉记者,“改建停车位的事情是由业主委员会全权负责的,具体操作办法也是业主委员会和住户们协商出来的。”
据王百才介绍,该小区7号和9号两栋楼里有90户居民,其中60户有车,因为小区车位较少,车主把车停在公共道路上,经常把路堵死,导致里面的车出不来,外面的车进不去。“万一谁家有什么紧急情况,连救护车和消防车都开不进来,那可就更麻烦了,所以说,增加停车位是迫在眉睫的事。”王百才说。
“将绿地改建成停车场,肯定会损害没车一族的利益,他们有意见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提意见的毕竟是少数,经业主委员会协商,大部分居民的意见是统一的,我们这才改建停车场。”王百才说。
记者在一栋单元楼前看到工人正在施工,他们将原来的绿地宽度缩小一半,腾出来的空地就是供该楼业主停车用的。现场一位负责人说:“我们楼内的业主已经商量好了,每户一个车位,即使现在没有车,也会为业主预留一个车位。而且,我们使用的是植草砖,对小区绿化影响不大,这是专门向规划部门咨询过的。”
淇滨物业管理处:改建停车位须经三分之二及以上业主同意
淇滨物业管理处的牛主任接受采访时表示,小区内公共土地的使用变更,是对小区原有土地使用面积进行重新规划的行为,要得到小区三分之二及以上业主的同意之后上报市规划局,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
据牛主任分析,最近几年社会发展异常迅速,尤其是私家车越来越多,很多建成较早的小区明显落后,停车位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许多小区都存在停车难的问题,更有甚者,有的小区主干道被堵,连救护车都开不进去。面对这些问题,许多小区先后对土地的使用进行了重新规划。
规划部门:业主委员会通过后,才可向规划部门报批
针对市民反映部分小区车多车位少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规划编制科工作人员。“我市的车辆一年比一年多,停车难的矛盾也在逐年加大。特别是一些建成较早的小区,因为当初没有对车位用地进行规划,停车难的问题尤为突出。”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在那些建成较早的小区增加停车位并非易事,因为有些小区根本就没有增加停车位的空间,只能在小区可利用的地方建停车场,这是短期内解决停车难比较易行的办法。”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监察室工作人员表示,小区要增加停车位,首先应该在小区业主委员会上征得广大业主的同意,然后再向规划部门报批,由规划部门现场勘查过后,再决定该小区能否增加停车位。
按照《鹤壁市城市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未经业主大会研究同意和城市规划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功能,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未按本规定完成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或擅自变更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性质的,有关部门不予组织竣工综合验收,城市规划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
“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外地一些城市采取加快立体停车场开发的办法,建设地下停车场。”监察室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也可以考虑这样做,适当开辟一些立体停车位,往垂直方向发展,多利用立体空间。对那些没条件增设停车场地的小区,利用小区闲散场地建停车场也不失为一个缓解停车难题的权宜之计。”
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如发现擅自改变小区配套设施的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监察支队的举报电话330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