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尧
上海红十字会通报卢湾区高额餐费调查及处理情况,称资金渠道为工作业务经费,并非救灾救助款。已责成超过接待标准部分的7309元由个人承担,并在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内通报批评。(详见本报昨日9版)
事到如今,不论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高额餐饮费是属于工作业务经费,还是属于救灾救助款项,其实都不太重要了。重要的是公款吃喝、超标消费、铺张浪费已经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情,而这显然背离了红十字会精神,严重损害了红十字会的形象,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伤害了仍处于蹒跚起步阶段、弱不禁风的中国慈善事业。
因而,对于卢湾区红十字会“万元餐”事件的调查处理,不应该只局限于“超过公务接待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予以退回”,以及“向全市红十字会系统通报批评”。必须拿出更多、更大的诚意,进一步把“谁在吃”、“为何吃”等关键细节调查落实清楚,并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澄清,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否则,不啻是对公众爱心善心和我国慈善事业的二次伤害。
换个角度看,“万元餐”事件是由“网友曝”才走入公众视野的,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和不确定因素。如果还落得一个大事化小、“罚酒两杯”的结局,那不仅无法彰显法治精神,平抑汹涌澎湃的民愤,还丝毫起不到“以儆效尤”的警示作用。如此一来,相信诸如此类的事件必将继续上演,“没有最牛,只有更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