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国鹏
4月13日,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6名城管人员驾车行驶至沪亭北路、涞寅路口附近时,与一驾驶摩托车闯红灯经过路口的男子发生纠纷,6名城管人员下车对该男子实施殴打后逃逸。15日下午,涉案的2名城管人员被刑事拘留。另有4名伺机滋事的围观者被刑事拘留。(东方网4月17日)
城管打人不奇怪,打人的城管被拘留也不奇怪,奇怪的是,连围观者都被刑事拘留,这就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难道说,城管打人,民众连看一看都是违法的?更让人不解的是,6名打人的城管中有4人是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而4名围观者却被刑事拘留,“伺机滋事”到底是个什么罪名?为什么会比打人的城管受到的处分还重?
执法部门又不是围观者肚子里的蛔虫,你怎么就那么笃定人家一边看着一边想着“伺机滋事”?再说了,就算围观者想着“伺机滋事”,但是,人家毕竟是“伺机”还没真正“滋事”,难道说,心里想着要滋事就犯法?
从某种程度上说,“伺机滋事”是继城管打人之后对民众感情的二次伤害,围观与打人同罪甚至比打人罪责还重,那我们只有遇事绕着走了,不过,为了避免误会,也为了方便城管打人时不被打扰,请城管下次行动时最好提前设立警示牌提醒一下:“前方城管打人,请绕行,莫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