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九成工薪族将不用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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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 个税免征额拟上调至3000元
近九成工薪族将不用缴个税

崔清新 韩洁 陈菲
 

  综合新华社、北京晚报消息 全国人大常委会20日初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标准,即免征额由现在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说,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调节的要求,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并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实际情况,有必要修订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10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每月1123元,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每月2167元。2011年按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增长10%测算,约为每月2384元。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谢旭人说。

  谢旭人介绍说,与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

  “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的再度上调,回应了社会的声音。”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说,之所以要设定免征额,是基于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不纳税的原则。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物价水平上涨,我国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发生了较大变化,有必要再度调整减除费用标准。

  据了解,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施行以来,已按照法律修改程序先后两次调整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2006年1月1日起由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

  另有专家预测,如果草案能够顺利通过,将于6月底进行二审,二审获通过则最快于今年下半年颁布实施。

  ■相关新闻

  个税拟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

  5%税率对应月应纳税所得额扩至1500元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 崔清新 韩洁)全国人大常委会20日开始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指出,为了有效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拟将现行的9级超额累计税率修改为7级。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介绍说,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行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与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联动,其目的除了简化和完善税制外,主要是使绝大多数工薪所得纳税人能享受因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双重税收优惠,使高收入者适当增加一些税负。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我国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草案拟将现行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使用范围。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

  谢旭人说,草案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经测算,与2010年相比,此次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100亿元,其中税负减少的纳税人减税约180亿元,税负增加的纳税人增税约80亿元。

  个人申报缴纳税款时限将延长

  由现行次月7日内延至15日内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 陈菲 崔清新)为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办税,全国人大常委会20日开始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致。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每月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为次月7日内。而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其他税种的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般为次月15日内。由于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不一致,造成了有些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在一个月内要办理两次申报缴纳税款手续,增加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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