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简处理小事故 避免“小碰酿大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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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具首张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认定书
从简处理小事故 避免“小碰酿大堵”

张小娜
 

  晨报讯(记者 张小娜)5月4日早7时,两辆轿车在淇滨区107国道与黎阳路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两车均受到不同程度刮蹭,无人员受伤。九州交管巡防大队路面执勤民警刘峰赶到现场后,快速调解,并依据《鹤壁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开具第一张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认定书。10分钟后,双方驾驶人签完字,各自驾车离开现场。

  简化程序 方便群众 高效办公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对市民有何影响?据九州交管巡防大队副大队长刘建伟介绍,快速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是为了方便群众,高效办公。在此之前,只有事故民警才能处理交通事故,且处理交通事故程序繁琐。现在事故民警和路面执勤民警都可以处理交通事故,而且针对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执勤民警可现场处理,这样就为市民减少了麻烦,也节约了时间,道路就不会因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而造成交通堵塞。刘建伟还告诉记者,九州交管巡防大队购买了7套事故现场装备,分配到民警手中。执勤民警出警时,可随身携带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装备,为现场处理交通事故提供了条件。   减少因轻微交通事故

  引发道路拥堵

  快速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意义何在?刘建伟说,《鹤壁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出台后,路面执勤民警将积极参与引导当事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通过引导,让市民自觉养成自行协商处理的良好习惯,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轻微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

  据了解,目前,九州交管巡防大队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达到80%,缓解了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交通拥堵,填补了专职事故处理民警警力不足的现实,实现了一警多能,提高了交通民警的办事效率。   适用范围:轻微交通事故 8种情形除外

  哪些交通事故在快速处理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刘建伟介绍,首先必须是轻微交通事故,所谓轻微交通事故主要包括5点: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双方财产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机动车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车辆可以移动的;机动车均在河南省内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刘建伟还表示,不是所有的轻微交通事故都可以使用快速处理办法,有以下8种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速处理办法,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即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线索提供:张宝奎 陶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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