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上楼顶,先交30元“过门费”
3313880
普工缺口不大 专业技术人员最紧俏
夫妻离婚后
集资房归谁?
版面导航      首页 2010.10.16以前报纸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5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夫妻离婚后
集资房归谁?


 

  市民何女士昨日来电咨询:她和丈夫离婚了,但是他们在山城区有一套住房,该住房是丈夫单位集资开发的,现在也没有房产证。这套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怎么分割?

  何女士,记者帮您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未办理或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法院是无法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的,只能判该房屋归哪一方使用。而单位集资开发的房产,产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一般是单位,个人没有房屋所有权而只享有房屋使用权。建议等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处理该处房产的分割问题。晨报记者 秦颖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所有内容为鹤壁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