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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贿赂,
可怕的“术业有专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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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6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专业贿赂,
可怕的“术业有专攻”


 

  

  □张丽

  

  据《武汉晚报》报道,武汉市查出了首家“专业贿赂公司”——武汉国杏医疗投资管理公司,它注册的是医疗投资管理公司,实际上既不搞医疗投资,也不搞投资管理,却专门从事商业贿赂。

  据调查,该公司开展的业务只有一种“外出旅游”,比如以考察学习的名义,先后组织湖北和湖南两地36名医生,到各地游山玩水,吃吃喝喝,然后由一家上市的医疗软件公司报销全部“会务费”。据悉,该公司已被工商局罚款10万元。

  棋局里有“弃子”一说,所谓人生如棋,在生活中,“弃子”也是屡见不鲜的。通过新闻来看,这家所谓专业贿赂公司,从某种程度上,就已经成了弃子。

  谁都知道,贿赂的核心是个双向行为。行贿与受贿的双方各站一边,这家专业贿赂公司起到的就是一个双向箭头的作用。现在,工商局只罚了“箭头”,箭头两端的人或是组织团体,比如去旅游的36名医生及其所在医院、报销旅游款的医疗设备公司等却悄无声息地滑出了监督视线,这实在是有些捡芝麻丢西瓜了。

  不触及善恶,只从市场规律来说,专业贿赂公司也算是需求产物了。如果没有这块市场,如果没有行贿受贿的双方,这种公司连一天都生存不下去。

  事实上,如果这个市场是流淌着道德的血液的,此类靠破坏市场公平原则做大的公司压根儿就不应该出现。退一步说,如果出现了,也该被当做毒草迅速清理,区区10万元罚款,这是谁在丢卒保帅,谁在暗示“请继续”?

  在人们的常识中,行贿、受贿是违法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在过往的新闻中,人们也见到了无数因为贿赂而锒铛入狱的人。那么,当贿赂以专业公司的面目出现并执行操作的时候,是该罚款还是该立案侦查?

  现在,查处医生吃回扣已经有法可依,此公司不倒,传递出一种不祥的信号。这信号告诉人们两层意思,第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第二,只要不专业贿赂,公司办这种业务大有前途——隐蔽性好,来钱快,公安不查,罚款避祸……

  行文至此,忽发奇想:也罢,干脆成立一个“专业反腐败公司”,趁“专业贿赂公司”还未成气候之际,施以“渡河未济击其中流”之法,庶几可收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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