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回应
挂条幅放鞭炮“庆祝检察长滚蛋”事件
据新华网消息 南宁市有关部门8日晚间向新华社记者透露,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就网络关注的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挂条幅放鞭炮事件发布调查结果,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人员因对检察长陈国庆个人有意见,借机发泄,花钱雇请外来人员进入检察院办公大楼,悬挂条幅后燃放鞭炮。
经调查,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人员因对陈国庆个人有意见,借机发泄,花钱雇来4名外来人员,于6月1日6时20分进入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悬挂条幅后燃放鞭炮,单位事前未知。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该检察人员的行为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事件发生后,该检察人员认识到其错误行为的危害性,对此感到后悔并进行了检讨。
据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介绍,陈国庆于2007年3月任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职期间,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获“全国先进基层人民检察院”称号,立集体一等功。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任用有关规定,被调至其他检察院工作,在考察和公示期间,未收到对其违法违纪问题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