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叔衡:清末秀才闹革命
【人物志】 何叔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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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不久何叔衡就发现,与土地政策一脉相承的是严厉镇压反革命势力这一左倾方针。作为判决的复审工作负责人,何叔衡发现送到他手中的死刑判决越来越多。

  1932年10月,何叔衡收到了会昌县苏维埃送来的死刑判决。只要何叔衡朱笔一点,就可以执行。但何叔衡仔细阅览了全部材料,发现所谓的犯罪,大多是偷鱼偷牛的琐事,他立刻批示不能处死,改换主审人,重新审批。

  判决书中充满了各种口号标语,说嫌疑人“藐视国法”。何叔衡不客气地批示道:“我们没有颁布什么‘国法’,他到底藐视了何国的法?还请你们回答回答。”

  何叔衡“慎杀”的做法受到了当时左倾思潮主导的中央的严厉批评。外表守旧多礼的何叔衡,这次却并未表现得如谦谦君子,他不仅拒绝接受这些批评,而且起身一一反驳这些批评他的年轻人。何叔衡始终坚持他的观点:阶级斗争不能代替法制,也不能排除人道主义。

  1933年底,何叔衡被撤销了一切职务。1934年10月,中央红军转移时,何叔衡被留在根据地。

  苏区沦陷后,何叔衡虽然年近花甲,却每天拄着拐棍到各村去做动员工作。许多同志看到村路上他清瘦的背影,都忍不住辛酸。但没过多久,他又被派到白区工作。

  1935年2月24日,在向白区转移的过程中,何叔衡等人遭到国民党部队的围堵。为了不连累同志,何叔衡跳崖自杀。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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