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秦颖)原本只是发生了一起轻微交通事故,驾驶员路某不仅神色紧张还拒绝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细心的民警经查询发现,路某不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其驾驶的机动车还是一辆盗抢车辆。26日,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因涉嫌违法,驾驶员路某已被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6月22日11时40分许,一辆豫A牌照的轿车与一辆鲁R牌照的轿车在新区淇河路打柴口市场北发生碰撞。九州派出所交巡防民警接到110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两车只是轻微受损,并无人员受伤。民警遂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鲁R牌照轿车的驾驶员路某神色紧张,并且拒绝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民警立即将路某带至九州派出所询问。
经网上查询比对,民警发现路某不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她驾驶的鲁R牌照轿车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还有打磨痕迹,系被盗抢车辆。同时该车2007年以来就无年审和交强险记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民警对驾驶员路某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并处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关于涉嫌被盗抢车辆及有关资料目前已经移交至九州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处理。
(线索提供:陶安春 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