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帅)7月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即将面向社会开展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7月16日~7月20日为报名时间,教育理论考试在10月15日进行。与往年不同的是,申报人笔试合格后,要通过“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资格认定。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鹤壁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师范类学历还要提交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两张一吋照片于7月16日~7月20日进行报名确认。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市教育局405房间报名确认;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确认或报名。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了解、咨询有关事项。咨询电话:市教育局3300806、浚县教体局6871017、淇县教体局7260849、淇滨区文教体局3300862、山城区教育局2667589、鹤山区文教体局2923824。
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定在10月15日上午8:30~11:00。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今年我省将全面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凡笔试合格者需要在通过系统进行网上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