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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套二手房 两年过不了户
该房未依法登记,买卖合同属无效
徐舒帆
 

  晨报讯(记者 徐舒帆)“我曾在老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到现在都两年了,卖方一直不给我办理过户手续,我该怎么办?”7月4日,山城区李女士来电咨询。

  据李女士讲,2009年7月,她在山城区朝霞街看中一套房子,约80平方米,她和房主王先生说好价格之后,双方就签订了房屋购销合同,李女士当场付清房款。可李女士的烦恼也由此开始。

  付清房款后,李女士要求王先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刚开始,他说他忙没时间,我能理解;过了3个月,我再次要求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他又说他出差了。”之后,王先生一再拖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让李女士很恼火。

  今年1月,李女士偶然得知王先生对该房屋既没所有权,也没转让权,这让她一时之间难以接受。“知道这个情况后,我跟他联系要求退房。但他说没事,不同意退款。将来这房子万一有什么问题,我的权益如何保障?”李女士对此感到迷茫。

  当日,记者联系了原房主王先生,他坦言自己并未取得已售房屋的所有权,“那套房子是以前的老房子,我虽然没有产权证,但当年的购房证我给了现房主,我们签了合同,没有问题。”王先生表示不会将房款退还给李女士。

  随后,记者就此咨询了有关律师。律师表示,李女士与王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由于双方协议买卖的房屋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发放权属证书,该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同时,按照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既然该合同无效,由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买卖双方应当相互退还房屋和房款。”该律师对记者说,此外,王先生在明知房屋未进行依法登记的情况下将其出售,他应赔偿李女士因此受到的损失。

  (线索提供:赵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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