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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买官”亟待还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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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漫数十城
鲜有问责
意味着什么
不是买官而是“表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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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7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水漫数十城
鲜有问责
意味着什么


 

  

  □瞿方业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今年因为大雨而发生内涝的城市将近20座,城市一旦发生内涝,当地主管部门往往将责任归咎于遇到的恶劣天气,目前为止真正对人进行问责的只有武汉。

  数十座城市被水“淹”却无人为此担责,这说明城市内涝被当成了自然灾害,而非责任事故。的确,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灾难,追究责任似乎不大适当。但城市内涝是完全的自然灾害吗?显然不是。

  近年来,国内每年都会有一些城市发生内涝,据7月18日《人民日报》文章说,有62%的城市都出现内涝,其中有很多是新兴的二三线城市。这不是说雨下得比过去更大更多了,而是城市建设比过去重“面子”而不重“里子”,导致城市内涝。城市内涝的背后,关键是人祸而非天灾,因此,城市管理者必须为此担责。

  可能有人说,城市排水系统不是一个时期修建的,不好确定责任人。这种说法没有道理。城市排水系统建设主要是个规划和决策问题。当初谁拍板弄出这么短视的工程,就让谁承担责任好了。

  现在武汉问责了几位水务部门的官员,让这几个人担责并没有错,但问责力度远远不够,就像“小马拉大车式”的排水系统难以承受暴雨的考验一样,让水务部门的小官为城市内涝完全担责,级别显然不够。国内城市内涝的形成,不仅是水务部门的问题,而是整个城市的建设思路出了问题,是城市的主政者重“面子”不重“里子”的结果,那么,问责也该找准对象。菜篮子都由市长负责了,城市出现内涝,城市主要管理者居然没有责任?

  国内62%的城市存在内涝,这个数字本身反映的百分比非常高,它意味着除了西部和北方降雨稀少的城市,降雨稍强的地区,基本都可能存在内涝。如此多的城市内涝了,却鲜有政府官员被问责,这个问责太和风细雨,与灾难后果太不相称。

  这种不正常的现象说明,国内城市的主要管理者并没有意识到自身对城市承担的重大责任,更没有深刻反省内涝形成的根本原因,还在将城市内涝当成偶然现象。如果是这样,他们必然产生得过且过的心理,将城市内涝当成自然灾害看待。南京市住建委主任不就认为南京的排水系统符合国家规范,欲将内涝责任推给恶劣天气吗?

  数十城被淹不应当成为一个法不责众的事件。国家相关部门和更高层级的管理者应当推动问责机制,明确城市主政者对于灾害后果的责任。如果不能以严格的问责触及一些当政者的“灵魂”,促使他们改变现有的建设模式,可以预期的是,未来将可以到更多城市看“海”,内涝必将成为更多城市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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