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
自5月中旬以来,开封市市长、组织部部长先后被纪检部门“双规”,引发一场官场地震,至今余波未平。(详见本报今日2版)
这则新闻最让人惊奇的是,在开封市长周以忠被带走的前一天,河南省委组织部还曾派考察组前往开封,考察其“是否适合担任开封市委书记一职”。
这就有点让人匪夷所思了。按常理来说,在作出“双规”决定之前,省纪委应该已经调查了几个月了吧?难道省纪委一直没有和省委组织部通气?
当然,这不算一个大问题,最多属于部门间的环节衔接问题。更让我们惊奇得说不出话的是,组织部门对周市长拟提升市委书记的考察,居然是顺利通过的。“考察组直接就问周以忠是否适合担任开封市市委书记。除了谈话,还有投票表决,投票结果基本上没有反对意见。”曾参与谈话的开封市一位副市长向记者透露。
那么,可以说,组织部门对提拔干部的考察是失败的,也是毫无意义的。你看,一个第二天就被省纪委“双规”的腐败分子,在前一天的“考察”中居然顺利通过,找人谈话也没有什么不同意见,投票表决也是基本上没有反对票。
那么,这样的考察岂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我们甚至感到后怕:如果这个考察提早一个月,或者纪委的“双规”推迟一个月,周市长是不是会顺利荣升市委书记?又一次实现了“边腐边升”呢?
为什么现在的干部考察制度不能发现问题?这可能与我们考察的对象和方法有关,例如我们征求意见的还是体制内的同事和下级,这些人是很少有勇气表达自己观点的。但更主要的是现行干部制度的弊端早已深入人心,体制内的官员都成了环境的奴隶。
当干部的任职主要由上面说了算时,下面的干部自知“无力回天”,早已失去了表达不同意见的动力,只能惟命是从了。
如果省里要提拔周市长当市委书记,全市是不可能有几个人敢于表达不同意见的;而且有意见也是“螳臂当车”,不如不说;即使掌握了周市长腐败的证据,在其处于“上升时期”时,也不是扳倒他的时机。“当时,市委书记一职基本上没人和他(周以忠)竞争”,官员们私下认为市委书记人选非周莫属!
如何完善干部考察制度,让考察具有实际的意义,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而解决干部任用主要由上面说了算的偏向,让群众觉得自己说了也没用,或许更是一个问题。